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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嫌合同诈骗180余万元,有效辩护成功获缓刑――我所成功办理一起数额巨大合同诈骗案

2015-08-10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韩某,系梁山县某织业有限公司法定代表人。公诉机关指控其以非法占有为目的,在收取被害人朱某棉花的过程中,以履行少部分货款的方式,诱骗对方继续签订和履行合同,收取对方货物后,拖延债务,逃避见面;其在某信用社办理抵押贷款后,在贷款未清偿且未取得借款人同意的情况下,擅自变卖抵押物,骗取了依法应由信用社受偿的财物;以上合计价值1858800元,数额巨大,应以合同诈骗罪追究某织业公司刑事责任,韩某作为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应该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
         接受委托后,我所资深刑辩律师王国红认真分析案件事实,仔细研究卷宗材料,多次组织团队律师探讨案件事实及相关法律,进行了艰苦不懈的努力,取得了被害人的谅解, 合议庭最终采纳了我们的辩护意见,判处被告人韩某有期徒刑三年,缓刑四年!辩护取得显著成绩! 

 

判决书链接地址:http://www.court.gov.cn/zgcpwsw/sd/sdsjnszjrmfy_3614/lsxrmfy/xs/201504/t20150407_7287430.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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