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王国红

基本信息
姓名王国红
职位合伙人
电话13905317172
邮箱13905317172@163.com
办公地点济南
业务领域

刑事辩护、重大疑难民商诉讼

个人简介

王国红律师,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执行主任,烟台大学兼职研究生导师,山东师范大学(校外)硕导,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山东省公安厅法律顾问,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暨特邀监督员,山东省律师协会青年委员会副主任暨未成年保护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女律师委员会副主任暨刑事委员会委员。 参与制定《律师办理非法证据排除指引》(草案)、《关于律师量刑辩护的规范指导意见》、《山东省律师协会死刑案件辩护指导意见》等三个辩护指引,参与编写《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手册》,指导并演示大型刑事模拟法庭《中美非法证据排除模拟法庭》、山东省公安厅首届《省公安厅模拟法庭视频培训会》、《中国人民大学律师学院第七、第八期模拟法庭》等学术活动。荣获“齐鲁公安英才”、“济南市十佳女律师”、“济南市十佳青年律师”“济南市三八红旗手标兵”等多项荣誉称号。

2018年 被聘为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兼职)研究员;

2018年,被济南市公安局聘为法律顾问;

2018年,被山东师范大学聘为(校外)硕士研究生指导老师;

2017年,被山东省公安厅续聘为第二届法律顾问;

2015年,经烟台大学学位评定委员会评定,正式成为烟台大学兼职硕士研究生导师;

2015年,被省公安厅评定为“齐鲁公安英才---拔尖型人才”荣誉称号;

2015年,被烟台大学法学院正式聘请为创业教育导师;

2015年,被江苏天根律师事务所聘请为专家顾问;

2015年,被山西清泽律师事务所聘请为刑事辩护专家顾问;

2015年,被瀛和律师机构聘请为专家顾问;

    2015年,山东省广饶县政府法律顾问

2014年度,济南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

2013年度,济南市律师协会优秀委员

20123月,被评为济南市十大三八红旗手标兵;

2011年起,被烟台大学正式聘为研究生导师;

2009年,被共青团山东省委、山东省未成年人保护委员会评为“年度青少年服务之星”;

200810月,被济南市律师协会党委授予“党员律师示范岗”称号;

20086月,再次被评为济南市司法系统优秀共产党员;

20077月,被中共济南市司法局机关委员会评为优秀共产党员;

20073月,被济南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0073月,被评为“十佳女律师”;

20072月,被济南市司法局直属机关工会委员会授予“工会积极分子”称号;

20069月,被山东省老龄委、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公安厅、山东省司法厅联合授予 “全省老年维权工作先进个人”称号;

20069月,参加山东省首届律师辩论赛并获 “最佳风采奖”;

20062月被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协、共青团济南市委、济南市青年联合会评为第二届“泉城十佳青年律师”;

2003年度被济南市妇联授予“三八红旗手”称号;

2002年被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协评为优秀律师;

2000年度、2001年度连续被济南市市中区司法局评为优秀律师。

 

近年部分科研情况:

 2016年,参与编写《人民监督员工作指导手册》,

 2013年—至今,参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社科一级课题《非法证据排除与律师辩护》研究,组织座谈会,并参与起草、修订《律师办理非法证据排除指引》(草稿),现该《指引》及系列活动正在进行中。

 2012-2013年,作为济南市律师协会实习人员管理委员会副主任,参与调研、起草了济南市律师协会《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面试考核标准指引》、《关于执行<济南市申请律师执业人员实习管理办法>(试行)过程中问题的说明》等文件。以上文件均已经通过并正在施行中。

 2011年,参与济南市律师协会与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共同组织的课题—律师量刑辩护研究,并参与调研、起草、座谈,最终出台指导性文件《关于律师量刑辩护的规范指导意见》,现该意见已经颁行全市,指导律师辩护工作。

    2009-2010年,参与山东省司法厅、山东省律师协会与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合作的课题---律师死刑案件辩护研究,最终出台指导性文件《山东省律师协会死刑案件辩护指导意见》。这是全国首个省一级律师协会和司法局出台的死刑辩护规范。

 

近年公开发表的论著

论文《低价购买新建商品房交易型受贿案件若干问题的探讨》,发表于《新时期政法工作理论创新与实践》。国家行政学院出版社,20144月出版,书号ISDN978-7-80756-786-8,核准号为:核字(2014032080.

主编“法官告诉你”系列书之《如何打婚姻官司》。法律出版社出版,20087月第一次出版,书号:ISBN978-7-5036-8560-6.

参编《人们监督员工作指导手册》济南出版社201612月出版

 

近年办理较重大案件:

1998年开始,在倍受社会各界关注的中国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处置不良金融资产系列案件中,参与其不良资产的处理,为国家回收了大量呆坏帐,维护了国有银行的权益。

2003-2004年,成功代理当时国内最大、最具知名度的某证券咨询公司股权纷争一案,娴熟运用公司法律和诉讼技巧,巧妙打破公司僵局,顺利化解纠纷,其理念具有前瞻性,与修订后的公司法完全吻合。

1998年担任高等院校山东经济学院的法律顾问,自2001年起受聘为其客座教授,自2011年以来被聘为烟台大学研究生导师,在高校扩招扩建、与国外高校合作办学、高校行为规范制定、土地开发建设、基建各建设与采购合同签定等方面参与高校决策。

担任大型企业集团中国第一汽车集团公司、中国蓝星集团等公司的区域法律顾问,为上述企业在重组改制、并购、不良资产清理等方面出具法律意见,代理诉讼案件,为大型国企的发展保驾护航。

2001-2003年,参与济南市建国以来最大的黑社会案件的辩护,并取得重大成果。

2010年至2013年,参与当时聊城史上最大贩卖毒品案件的辩护并取得重大成果。

2011年,参与济南当年一号贪腐案件的辩护,并取得重要成果。

2012-2013年,参与青岛市历史上最大的黑社会窝案的辩护。

2013-2014年,参与泰安最大的、位列2013年全国十大传销案件—斐梵公司案件的辩护。

2013-2014年,参与本省2013年度最大走私案件—徐杰等人走私案件的辩护。

2014-2015,参与中央电视台系列反腐案件的辩护。

2014-2015,参与大型央企—国家电网系列反腐案件的辩护。

2014-2015年,参与山东德州市大型民企-豪门集团的刑事辩护。

2014年,为山东沂水县某税务局局长秦某贪污罪无罪辩护成功。

2015年,为山东大型国企—德棉集团某负责人李某走私罪罪轻辩护成功。

2017年,为德州解某杀人案罪轻辩护成功。

2017年,为德州庆云高某某合同诈骗罪无罪辩护成功,案件罪审查起诉阶段做不起诉处理。

2018年,为广东陈某荣合同诈骗案无罪辩护成功,公安机关撤案。

    2018年,为聊城肖某嗲安心诈骗案件罪轻辩护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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