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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签署战略合作协议

2016-08-08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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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图为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刘加增签署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

 2016年8月4日,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党委副书记、总编辑刘加增在常年法律顾问合同书上签字,这标志着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与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正式开展战略合作。合作期间,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将协助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进一步规范法务工作,维护合法权益,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为集团常年法律顾问。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还将发挥媒体优势,与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合作开展法律咨询、法律知识普及等公益活动。

 根据双方战略合作协议,我所在为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提供法务服务的同时,还将配合山东省互联网传媒集团通过在大众网开设“法律咨询”栏目、开展“法律进社区”活动等形式,向大众网网友提供法律帮助,开展普法公益活动,助推法制社会建设。

 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8年,是山东省起点高、专业水平高、综合素质高的合伙制品牌律师事务所。2000年被评为济南市行风建设示范窗口、2006年被评为济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并有多位律师被评为山东省、济南市优秀律师。现有执业律师20人,其中博士生2人,研究生学历5人,其余均为正规大学法律本科毕业。事务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为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委员、济南市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担任山东省政协、济南市人民政府、济南市公安局法律顾问,2015年被授予“济南市先锋律师”荣誉称号。

http://sd.dzwww.com/sdnews/201608/t20160804_14730202.htm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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