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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被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

2015-09-28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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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被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聘为“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聘期为:2015年1月7日至2017年1月7日。

  为加强政府依法行政的能力,促进信访事项依法、及时和公正处理,切实维护信访人的合法权益。根据国务院《信访条例》、《山东省信访事项复查复核办法》、《山东省信访事项听证办法(试行)》和《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事项听证员工工作规则》的要求,中共山东省委、山东省人民政府信访局经过推荐、审查等严格的筛选程序,并经过省政府领导同意,从有关单位及律师事务所中选拔出听证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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