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新闻动态 > 律所动态 > 文章详情

我所主任董宪鸿受邀赴美参加“非法证据排除规则”访问

2015-05-08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

  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与北京大学陈瑞华教授与美国相关人员合影留念

\

\

  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与美国国务院一起

\

  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与美国联邦法院法官一起

  非法证据排除考察团通过美国驻华大使馆联络,应美国国务院邀请于北京时间2014年9月14日至9月24日赴美调研。我所主任、济南市律师协会副会长董宪鸿律师受邀参加。考察团成员还有:中国社会科学院法学所熊秋红教授、北京大学法学院陈瑞华教授、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主任宋洪昌律师以及江苏数名知名律师。受到美国国务院、美国联邦、州司法机构以及华盛顿大学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考察团受到美国国务院、美国联邦、州司法机构以及华盛顿大学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受到美国国务院、美国联邦、州司法机构以及华盛顿大学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

  考察团受到美国国务院、美国联邦、州司法机构以及华盛顿大学的热烈欢迎和热情款待。考察团先后走访了美国司法部,了解了美国司法部在非法证据排除程序中所起的积极作用;参观了美国律师协会ABA,听取了皮特律师的工作经历以及其在办理案件过程中是如何收集非法证据的简短介绍;访问了州法官协会,与公诉律师代表、律师协会团队就美国“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适用与实施状况深入进行了互动交流;参观了美国国会山、联邦最高法院;访问了新罕布什尔州的麦克拉伦律师事务所公设律师办公室、联邦检察官办公室,与辩方律师及检察官交流了何时应当对非法证据进行排除、如何排除等问题;最后还访问了地方担任督察职责的警察局。通过与辩护律师、调查员、检察官、警察的交流,多角度探讨了“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实施细节和注意事项,对涉毒、黑社会、暴力犯罪等重大案件的证据收集问题进行了深度探讨,并在联邦第九巡回法院现场旁听了一起涉毒案件有关窃听必要性的“非法证据排除”庭审。庭审结束后,考察团成员还与主审法官、出庭检察官以及多位辩护人就“非法证据排除”的程序与细节进行了交流。

  董宪鸿律师从事刑事辩护多年,在非法证据排除方面有深厚的理论功底和丰富的实务经验。在考察期间,董宪鸿律师就实务中“非法证据排除规则”的程序、疑惑及时提出若干意见和问题,也分享了部分办案经验,提出了建设性的建议,受到两国专家学者的肯定和赞赏。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