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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执行主任王国红律师受邀为山东大学法学院学生授课

2015-04-03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二零一五年三月三十日上午,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执行主任王国红律师应邀参加由我所名誉主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刑法学教授胡常龙律师为研究生开授的律师实务课程。董宪鸿、王国红律师结合自身多年执业经历就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之间的不同为同学们进行了精彩的讲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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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在为学生授课)

  董宪鸿律师深入浅出的从资深律师视角为大家介绍了刑事诉讼与民事诉讼的不同,并且介绍了刑事诉讼实务中中应该注意的几个问题。。董宪鸿律师一方面从理论出发,提纲挈领;另一方面用丰富的实务经验在刑事诉讼实务的细节上为同学们拨云见雾。赢得了在场同学的热烈掌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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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我所执行主任王国红在位学生授课)

  王国红律师针对在场同学普遍缺乏法律实践经验对律师实务的缺乏切身的体会的现状。通过案例的形式,向在场同学展示出律师实务中民事诉讼的方方面面。丰富的案例,生动的讲解,在场的同学深深感受到了一个资深法律人深厚的法律素养和经过岁月沉淀后的人格魅力。

  课程结束,胡常龙律师总结,感谢董宪鸿律师和王国红律师为在场同学做的精彩讲述,也鼓励更多的同学以他们为榜样早日成为一名优秀的法律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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