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被评为先锋律师事务所
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被评为先锋律师
二零一五年三月五日,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被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选评为“先锋律师”,我所被济南市司法局、济南市律师协会选评为“先锋律师事务所”。
律师是“法律之师”,是维护公平正义的使者,在中国法治进程中,扮演着越来越重要的角色。为全面深入学习宣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不断提升我市律师队伍素质,充分发挥先进律师事务所和律师在围绕中心、服务大局方面的示范带动作用,打造我市律师行业的“先锋品牌”,市司法局、市律师协会组织开展了“先锋律师事务所”和“先锋律师”创建活动。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被选评为“先锋律师”,我所被选评为“先锋律师事务所”。
在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的带领下,我所全体律师表示:要不辱使命,有所作为,为保障社会和谐稳定,服务经济健康发展,促进社会公平正义做出新的更大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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