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二十五日下午,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受邀为济南市公安局法制科及一线执法干警做了题为《从辩护的角度看公安机关的刑事执法》的主题报告。
董宪鸿律师结合多年办案的实践经验,站在辩护人的立场,从新刑诉法实施近两年取得的成效、司法实践中尚存在的不足、非法证据的排除、警察出庭作证问题、以审判为中心的问题五个方面进行了讲述。报告深入浅出、以案说法,引起了在场干警的强烈共鸣。
董宪鸿律师指出:刑事诉讼离不开侦控辩审,刑事诉讼法对各方赋予了不同的角色定位,履行好各自的角色,就是切实维护法律的正确实施,维护法律的尊严。并殷切期望侦查部门能够以审判为中心,按审判时的证据认定规则,去提升自身侦查水平和能力,展开整个侦查行为,维护法律的真正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