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5月15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就《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征求意见,邀请济南市的部分律师代表参加座谈,本所董宪鸿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机动车的分类、机动车排气检测、环保标准管理制度”等重点问题详细征求了参会律师的意见,董宪鸿律师认为,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济南市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很有必要。董律师对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机动车的分类以及其他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得到入会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2009年5月15日,济南市人大常委会就《济南市机动车排气污染防治条例(草案)》的立法征求意见,邀请济南市的部分律师代表参加座谈,本所董宪鸿律师参加了座谈会。
本次座谈会围绕“条例的适用范围、机动车的分类、机动车排气检测、环保标准管理制度”等重点问题详细征求了参会律师的意见,董宪鸿律师认为,机动车排气污染已经成为一个重要的污染源,济南市通过立法的形式规范机动车排气污染很有必要。董律师对关于条例的适用范围、机动车的分类以及其他问题发表了自己的意见,得到入会领导的肯定和好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