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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与山东省高院刑一庭就非监禁刑问题进行座谈

2009-11-02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7月16日,山东省高院刑一庭到我所就非监禁刑的适用问题进行调研,对此问题我所律师与省高院刑一庭在我所会议室进行了座谈。山东省高院刑一庭综合组罗颖、马磊两位法官及我所宋洪昌、王国红、韩新明、董宪鸿、陆阳等律师参加了此次座谈。

  座谈会上罗英法官介绍了此次调研的原因和目的:省法院刑一庭承担了全国非监禁刑适用的调研课题,并且省法院想就非监禁刑的适用问题出具一个指导性意见。

  座谈会开始后大家就如何评价我国刑法规定的非监禁刑、影响非监禁刑适用的因素是什么、律师在办案中对可能适用非监禁刑的案件是从哪些方面进行辩护的等十多个方面的问题进行了热烈的讨论。我所律师围绕以上问题根据自己在多年的办案过程中积累的经验和遇到的实际问题做了介绍。

  座谈会上气氛融洽,罗颖法官说此次座谈收获不少,并且双方约定今后有相关的课题、研究项目要多协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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