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查阅核对百余卷,成功推翻司法会计鉴定

2009-11-02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为济南一起特大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的辩护

[案情简介]  

乔某,女,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与邹某某等八人被诉至法院,该案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数额达2亿元,其中乔某被控涉案数额达2900余万元,被公诉机关认定为主犯之一。

[办案思路及经过]

本案中有八个被告人,共十五名辩护律师参加了诉讼。在庭审过程中,各被告人的辩护律师均提出了被告人被控数额虚高的问题,但绝大部分仅仅是提出了问题,并未提出具体的、有力的依据予以反驳。作为乔某的辩护人,本律师全部翻阅了整个案件的180多个卷宗,摘录和复制了与乔某有关的所有证据,包括所有的数据和证人证言。并将相关数据重新进行的整理,由此发现了司法会计鉴定中的诸多问题————而这,因其具有相当的专业性往往容易被控、辩、审各方盲目采信。我们利用专业知识对该司法会计鉴定进行了仔细审查并将纷繁复杂的鉴定数字进行了重新计算,具体、个体地指出了该司法会计鉴定存在的重复计算、错误计算的八方面的问题。因为每一个错误都提得确凿而到位,是以公诉方和法庭均同意对乔某的涉案数额重新进行司法会计鉴定!经过重新鉴定,乔某的涉案数额从2900余万元,锐减到不到原来一半的1400万元!乔某也被法院认定为从犯,而被从轻处罚。

 [办案体会]

涉案数额在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犯罪案件中至关重要,也是认定其为主犯还是从犯,犯罪情节轻重的重要衡量标准。律师的专业素质在刑事案件尤其是经济犯罪案件的辩护中显得尤为重要。

作为刑辩律师,不仅要掌握必要的法律专业知识还要掌握必要的会计、语言等相关知识。作为一名合格的刑辩律师不仅要做到“专”,而且要做到“精”、“博”,才能更好地履行刑辩律师的职责,更好地维护当事人的权益。

(承办律师:王国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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