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站首页>刑事联盟 > 陈瑞华教授在揭牌仪式上的致辞 >

陈瑞华教授在揭牌仪式上的致辞

 

 刚才我和齐延安厅长一起为山东律师事务所刑事专业联盟的成立揭牌,对于这个联盟的成立我非常高兴,也非常激动。我跟律师界接触比较多,全国绝大多数省、自治区、直辖市律师培训我都参加过。我们山东省以往也成立过其他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盟,这种联盟发挥了很大的作用。我们高兴的看到,第一家律师事务所之间的专业联盟,今天成立。而且是率先在我们刑事业务这个领域成立,这是让人感觉到非常高兴的一件事情。这个联盟的成立,我觉得可以从三个角度来说它的意义,毫不过分。

 首先它是第一家。如果不是我孤陋寡闻,或者说没有记错的话,它应该是全国第一家刑事业务方面的一个律师事务所联盟。它标志着我们律师事务所在非常重要的传统业务合作方面有了一个最新的形式。

 第二个意义,有了这样一个联盟,我们就有了一个相对稳定的、权威的平台,可以展开刑事辩护业务的相互之间的交流,可以互通有无。过去传统上,我们都是律师事务所各自为战,律师也是各自为战。有人形象的,可能有点不恭敬的把我们律师称为“法律个体户”。这是非常不正常的现象。在一个律师制度发展的初期,如果说各自为营,单打独斗,它是必经阶段的话,那么到了一个阶段,就需要优势互补,相互合作。

 第三个意义,我觉得这个联盟的成立,可以为今后很多方面的工作开展,提供一个非常好的平台。比如说,我们将来可以进行业务的合作,将来还可以进行刑事辩护业务的交流、总结经验,我们甚至将来还可以就律师的维权工作、就律师执业道德的维护来做很多工作。所以我觉得这个联盟的成立是一个非常好平台,可以做很多事情。

 我这里也想给大家提出个人的一点期待。我们律师事务所之间的联盟,应该说刑事业务是第一家,以前搞过别的形式的联盟。但是恕我直言,说句大家可能不太喜欢听的话,过去可能多多少少注重形式,缺乏实质性的交流和合作。注重形式上的交流合作有它的好处,我们可以把它当成一个社交俱乐部,也可以当做一个定期见面交流的机会,但是我觉得这一点是远远不够的。我们期待这个联盟以后在以下几个方面可以发挥实质性的作用。

 第一个,目前是12家律师事务所,将来我期待着可能有更多的律师事务所加入,可以把它当做一个非常灵活的机构或者非常灵活的一个团体。济南的律师和其他地区的律师,在刑事业务方面遇到疑难问题时,我们可以相互讨论,提出一个集体的意见。现在很多律师刑事业务很多,但是从刑事辩护的效果上来说,还有改进的空间和余地,应该发挥集体智慧。

 第二个,我觉得这个联盟应该在行内树立一个样板,那就是在律师的职业道德方面,在律师的执业操守方面成为楷模。当前,我们律师一方面面临维权的艰难,律师的执业非常困难。面临公检法机关,面临整个社会的不理解、不支持,有点孤军深入的味道,甚至有一些悲壮的色彩。但是我们律师也面临另外一个问题,我们要扪心自问,我们的职业道德维护真的让人满意了吗?我们的社会公众形象真的让人肃然起敬了吗?特别是我们注意到,从全国的情况来看,我们或多或少的重视一种具有轰动效应、新闻效应的无罪辩护,我们不大重视基础的量刑辩护。当我们接受法律援助的时候,我们有一种应付的心理,我们以一种市场的心态来看待法律援助事业,我们的法律援助的口碑不好。我们在法庭上就简单说那三分钟,拿那三百块钱,让人感觉到可怜。在很多案件中让人感觉到没有辩护出、挖掘出问题的要害来。原因在于,过于注重、过分强调市场,过分强调经营,过分强调效益。把自己完全当成一个中介机构,完全当成了就像房屋中介机构那样的机构。这是整个律师观念的一个堕落,这种观念再也不能持续下去。所以我期待着这个联盟,今后在律师服务方面,制定执业的最低服务标准,维护职业道德,维护行业的形象。如果我们在这个领域能做出一个表率的作用,我认为这个联盟就起到了比较大的作用。

 第三点,我们期待着这个联盟为律师的维权工作做更多工作。大家可以想象:一支筷子,我们一只、两只手,随手就把它折断了,两支筷子折断它就很难,一把筷子,你有天大的本领,除非你有特异功能,一般很难折断。众人拾柴火焰高,当加入联盟的一些律师事务所的律师,在执业过程中,遇到维权难题的时候,我们其他的律师事务所应该伸出友谊之手,从道义上援助他们,从资源上帮助他们。同时我也期待着这个联盟不要只局限于本联盟内部,即使暂时没有加入联盟的其他律师所的律师,遇到了维权方面的困难,我们可以通过司法行政机关,通过律师协会,也可以通过这个联盟,给提供一些智慧上的帮助,提供各方面的一些协助。

 最后一点,我期待着这个联盟成为一个学习型的机构,我们的律师应该说学习的机会并不多,我们忙于业务,忙于应酬,不堪重负,把身体全搞垮了。所以我期待这个联盟,定期举办各种活动,跟法学界、法官、检察官、甚至公安机关,保持最低限度的良好合作。我们过去有些空洞的口号,要追求所谓的正义,当然这仍然是我们的目标,但是公检法机关和律师能坐在一起进行交流,有一个最大的平台——学习。我们有共同的概念,共同的知识,共同的原理,共同的经验可以总结。我们期待这个联盟举办业务研讨会的时候,可以邀请最高法院的,以及山东省法院、检察机关、公安机关的一些专业人士,参与我们的联盟活动。使这个联盟办成一个开放的机构,使我们的律师有一个更好的交流平台,除了业内交流以外,跟司法界、法学界交流的一个平台。

 最后,我衷心的祝愿这个联盟,能够在成立这个方面取得开拓的同时,在业务交流、维权、职业道德的维护、学习交流方面成为一个表率,成为一个样本。

 谢谢各位!

 

在线咨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