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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简介

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创立于1998年,是山东省合伙制品牌律师事务所。2006年被评为济南市优秀律师事务所,2007年被评为山东省优秀律师事务所,2010年被评为全市司法行政系统先进集体,2015年被评为先锋律师事务所,并有多位律师被评为山东省、济南市优秀律师。

高素质的律师团队

本所律师分别毕业于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华东政法大学、山东大学、烟台大学等名牌高等法律院校,具有良好的法学理论素养。本所合伙人在从事律师之前,分别曾在法院、检察院、公安等政法系统工作多年,具有丰富的司法实践经验和一定的社会影响力。经过十几年的发展,本所已经形成优秀的律师团队,“常春藤律师”已经成为社会认可的知名品牌。

先进的执业理念

以“辨法析理伸正义,诚实守信尽职守”的执业精神,向客户提供“优质、高效、务实”的法律服务是我们的宗旨。十余年来,本所先后为山东省发改委、山东省粮食局等百余家政府机关和企事业单位担任法律顾问或提供法律服务,并成为建行山东分行、农行山东分行、齐鲁银行、莱商银行、信达资产管理公司和长城资产管理公司济南办事处等金融机构的签约律师事务所。

突出的专业优势

我们充分发挥知识专长,向专业型、专家型发展,定位为新型的刑事法律特长所,以刑事创品牌,另外继续巩固在金融、房地产、公司事务等领域的优势地位。不管面对多么复杂的法律事务,我们都充满自信,依靠我们专业律师的经验和技巧,在坦诚沟通及充分保密的前提下,最大程度维护客户的合法权益。

充分的团队合作

我们在专业化分工的基础上,强调高度的团队精神,把本所律师组成多个专业团队,要求以团队为单位向客户提供法律服务,通过团队充分、有效的互相合作,我们力求客户在每一个环节都能获得最专业的法律帮助,有效的保证了服务质量。

充分的风险保证

合伙制的律师事务所体制,要求我们每一位律师勤勉尽职地处理客户所委托的每一项事务,我们与客户具有息息相关的共同利益,并以个人无限连带责任为客户的利益提供保证。本所已投保律师执业责任保险,为维护客户利益提供了充足的保障。

先进的管理模式

常春藤律师事务所按照国际惯用的运作模式设立管理机构,全体合伙人民主决策、分层管理、风险连带。科学、规范的管理模式,灵活、高效的机制,使本所充满了生机和活力,为社会风险优质法律服务奠定了良好的制度基础。

一流的办公条件

作为常春藤人信心和实力的象征,本所于2017年乔迁至紧邻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的自有产权八百平米高档写字楼办公,并具备了现代化办公设备,为向客户提供优质法律服务创造了良好的办公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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