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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春藤刑事法论坛第六讲: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应掌握的非常规的依据和论据

2014-11-14 13:33:00所属类别:作者:

 二零一四年十一月十四日下午,我所举办的常春藤刑事法论坛第六期于山东大学法学院法研楼如期举行。山东达洋律师事务所主任孙瑞玺律师做客常春藤刑事法论坛,做了《贿赂犯罪案件辩护应掌握的非常规的依据和论据——用法官和检察官的思维方式说服法官和检察官》的精彩演讲。本期论坛由山东大学法学院副院长张海燕教授主持,我所执行主任王国红律师做精彩点评。

 孙瑞玺律师说:“在我国,律师承办诉讼案件必须熟练掌握法律、法规、规章等武器自不待言,同时还要掌握大量的司法解释,司法解释对律师办理诉讼业务是一种实用性的武器。”孙瑞玺律师详细讲解了包括两高发布的指导性案例、两高制定的司法文件、两高院领导讲话、公报案例、刑事审判参考、指导性案例、指导案例、月度案例、学界通说见解、省高院公报案例、专家论证意见等在内的多种刑事案件辩护非常规依据和论据,并分别对其作用及应用技巧进行了说明。孙瑞玺律师的报告实践性强,结合案例讲解生动形象,非常具有参考价值。参与论坛的律师与学生纷纷表示受益颇深。

 王国红律师的点评同样妙趣横生,引人入胜。她说:“方法论的研究对学术理论与实践都大有裨益,孙律师的讲解详细又自成体系,对于法学院学生、律师、法检系统工作都很有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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