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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春藤刑事法论坛第一讲:控辩审三维视角下冤假错案防范

2014-03-29 14:49:00所属类别:作者:

 三月二十八日,我所与山东大学法学院联合举办的“常春藤刑事法论坛”在山东大学法学院首期开坛。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刑四庭副庭长吴靖法官,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公诉一处郭琳检察官应邀出席,山东省律师协会刑事业务委员会副主任孟凡湖律师、北京尚公律师事务所高级合伙人陈海洋律师到会祝贺。

 本次论坛以浙江赵高平叔侄案为视角,围绕“控辩审三维视角下冤假错案防范”的主题进行了深入研讨。吴靖庭长、郭琳检察官、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主任董宪鸿律师、王国红律师、山东大学法学院周啸天博士分别从法官、检察官、律师、学者的角度就冤假错案的发生的原因、防范机制等多角度做了主题发言,进行深入剖析。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本所兼职律师胡常龙博士对冤家错案发生的原因进行了归纳总结,指出:

 1、刑事错案不可避免,刑事法治国家所需要做的是从立法和司法两个维度来最大限度的防范和减少冤假错案。

 2、目前还没有建立起高效的冤错案发现机制,通过刑事审判监督程序纠错能力不够,发现的冤错案多表现为被害人出现,真凶归案等情况,其他的冤错案发现的少之又少。

 3、刑事诉讼法律出入罪功能错位,入罪容易出罪难,某种程度促成了冤假错案的发生。

 4、疑罪从有,疑罪从轻的司法观念,已经成为我国刑事冤假错案发生的基本路径。

 5、刑事诉讼中公检法三机关错位,某种程度上助推冤假错案的形成。

 6、刑事诉讼专门机关考评办法中不科学,不合理因素,对于冤假错案的形成发挥着不可忽视的、消极的作用。 

 7、刑事诉讼专门机关,公安司法人员整体素质尚不能完全满足防范冤假错案的需要。

 与会人员一致认为:囿于各方面的原因,冤家错案虽然不可完全避免,但可以尽最大努力减少和预防冤假错案的发生。全体法律人应在各自的工作岗位,充分发挥职能,携手并肩,为减少和防范冤家错案,促进法律的公平、公正而共同努力。

 山东大学法学院部分学者、学生及部分律师共一百多人参加了论坛,论坛于当日晚上22时结束,取得圆满成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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