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5年6月30日至7月2日,我所名誉主任、山东大学法学院副教授胡常龙带领调研团队就“派驻检察室”这一课题,赴烟台检察院进行调研。
为期三天的调研过程中,胡常龙副教授与其团队分别考察参观了烟台市检察院,烟台市莱山区检察院以及下设的三个派驻检察室,与烟台市检察院领导及一线办案人员进行了充分的座谈与沟通。
整个调研过程中胡常龙副教授仔细聆听了各单位细致的汇报,参观过程中不漏过每一个细节,就派驻检察室的设立以及运行中的问题进行了充分的调研,并就派驻检察室相关问题提出了自己的观点以及建议,受到烟台市检察系统尤其是一线工作人员的充分好评。
此次调研对未来派驻检察室的职责定位以及有效运行提供了充分的研究素材,为下一步深入的研究打下了扎实的基础。调研过程中烟台市检察院李京波检察长以及相关科室工作人员全程陪同并参与了调研。