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宋洪昌主任应邀为全省实习人员授课

2012-01-20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2012年1月10日,山东省律师协会在济南组织全省实习人员进行岗前培训,参加本次培训的律师分三期共一千多人,时间达八天。我所宋洪昌主任应邀在1月12日上午、15日下午、16日上午,三次为实习律师讲授《律师代理民事案件业务研究》。宋洪昌主任总结自己执业十四年的执业经验和心得,精心制作课件,从律师怎样接待当事人、怎样接受委托,到代理民事案件中的技能、技巧和经验,结合实务,做了精心讲解,得到实习律师的热烈反响。授课中,宋主任倡导律师要为当事人提供优质服务,要总结研究律师服务的专业化、技术化、有形化、细节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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