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以法律之名维护当事人合法权益 --常春藤律师获赠锦旗

2018-01-03 14:51:00所属类别:作者:

  近日,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律师潘晓、冯饮冰成功办理一起借款合同纠纷案件,切实维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为表示对代理律师的谢意,委托人杜某安专门制作印有“专业精湛展风采,无私援助献真情”和“依法为民解难事,真亲温暖感人心”两面锦旗并委托其亲属送至律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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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1年3月26日,原告济南某某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某某支行与杜某安签订《个人借款合同》。同日,原告与保证人马某胜、王某水、张某勇签订来《最高额保证合同》一份,保证人自愿为债权人与债务人形成的债权提供担保,后双方因借款合同履行发生纠纷,原告诉至法院。接受当事人的委托后,代理律师认真查阅案卷材料,多次走访债务人、保证人探究案件事实,从法律和事实的角度作出专业法律分析。庭审中,代理律师出示多份证据,据理力争,经过法庭调查和法庭辩论,法院最终采纳代理律师观点,驳回原告全部诉讼请求,此案顺利结案。

  不忘初心,方得始终。所谓“初心”,就是出发时心怀对法律的信仰和敬畏,回望时肩负对当事人的责任与担当。常春藤律师从未止步一直在路上,用行动书写宪法的精神,用实践传递法治的力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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