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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所协办“刑事诉讼业绩考评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问题”全国性学术研讨会

2018-01-15 17:52:40所属类别:作者:

  1月13日,由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与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办的“刑事诉讼业绩考评与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问题研讨会”在济南颐正大厦顺利召开。本次会议由我所协办。来自北京大学、中国政法大学、中央司法警官学院、南京师范大学、浙江工商大学、杭州师范大学、西北政法大学、国家检察院学院、国家检察院学院河南分院、上海大学、河南财经政法大学、广东警官学院、《人民法治》杂志社、《山东社会科学》杂志社、《乡镇论坛》杂志社等高校、科研机构的学者,以及来自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国务院台办、山东省高级人民法院、山东省人民检察院、北京市人民检察院第二分院、上海市检察院第二分院、北京市西城区人民检察院、北京市通州区司法局、北京冠衡(长春)律师事务所、山东众成清泰律师事务所、山东文鼎律师事务所、山东照岳律师事务所等部门的实务专家共80余人参加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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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开幕式由山东大学刑事司法与刑事政策研究中心执行主任、法学院教授、我所名誉主任胡常龙教授主持。著名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诉讼法学研究院名誉院长樊崇义教授充分肯定了在司法改革不断推进的背景下,召开本次研讨会的重要意义。并提出应当正确理解司法责任制,在此基础上研究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制度,还应当对认罪认罚从宽处理问题进行深入研究。法学院党委书记、副院长周长军教授代表法学院对研讨会的召开表示祝贺,并围绕会议主题作了精彩阐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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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会议分为“认罪认罚从宽处理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无罪判决难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冤假错案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制度的规范化”四个阶段。我所执行主任王国红律师在“冤假错案与刑事诉讼业绩考评”阶段作主旨发言,对冤案、假案、错案三者之间作了细致区分,在此基础上对于冤案、错案与刑事上述业绩考评之间的关系、如何合理设定业绩考评等问题作了精彩阐释,受到了与会学者的广泛认可。我所主任董宪鸿律师全程主持了“刑事诉讼业绩考评制度的规范化”阶段,并对刑事诉讼业绩考评科学构建作了简要阐述,推进了本阶段研讨的深入。在会议闭幕式阶段,著名诉讼法学家、中国政法大学法律实证研究中心主任樊崇义教授和山东大学法学院教授、我所名誉主任胡常龙教授对本次研讨会作了精彩总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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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次会议是由我所协办的全国性学术研讨会,会议组织等方面受到了与会专家的一致好评。研讨会的成功举办不仅展现了我所在刑事司法领域的重要影响,也展现了我所资深律师的专业水准和青年律师的精神风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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