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福利院有了“法律大管家”

2009-11-02 00:00:00所属类别:作者:

  时报721日讯(见习记者 赵明)福娃们在社会上遇到了不公平待遇怎么办?福利院里三无人员的财产怎样处置……今后,市社会福利院将不再为这些法律问题所困惑。今天上午,市社会福利院与山东省常春藤律师事务所举行了常年义务法律顾问签约及揭牌仪式。


  福利院相关负责人告诉记者,200561日,许多爱心人士到福利院给孩子们送节日礼物,其中一位叫王国红的女律师不仅送礼物,还为他们解答了一些法律问题。后来在王国红的带动下,她的许多同事经常到福利院来看望福娃,并帮助福利院解决一些法律问题。为更好地为福利院老人和孩子提供法律援助,王国红所在的山东常春藤律师事务所接受了济南市社会福利院常年义务法律顾问的聘请。

               (《济南时报》2009.7.22报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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